一、選取人:海南交控公路工程養(yǎng)護有限公司。
二、選取范圍:此次選取面向我司2024年招標代理遴選合作單位。
三、項目概況
根據(jù)我司工作安排,需要選取招標代理單位的項目有:
(一)A項目:G98海南環(huán)島高速 K283+300(下行)邊坡災害防治工程,項目類型為工程類,項目建安工程費為5270497.00元,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預算金額(最高限價)為39487.73元。
(二)B項目:海南環(huán)島旅游公路橋梁初始檢查項目,項目類型為服務類,項目金額為1313307.60元,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預算金額(最高限價)為17506.46元。
(三)C項目:定制2024年員工工作服,項目類型為貨物類,項目金額為825500.00 元,招標代理服務費預算金額(最高限價)為12382.50元。
四、申請人報價
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報價超出最高限價則視為無效報價。申請人可同時遞交3個項目的申請文件,但最多只能中選一個項目的招標代理;若申請人同時中選多個項目,則按最高限價金額從高到低的順序(A項目→B項目→C項目),該申請人被推薦為中選項目中最高限價金額高的項目的成交人,不再推薦為其他中選項目的成交人,由排名靠后的申請人依次遞補。
五、選取辦法
(一)本次選取的評審工作由選取人自行組織,采用合理低價法確定成交人。選取人將組建評審小組,對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送達的申請文件進行報價評審,再按報價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排名第一的為成交人,若排名第一的申請人出現(xiàn)多個的情況,則按照以下原則確定成交人:遞交申請文件的時間最早者優(yōu)先。
(二)若申請人數(shù)量發(fā)生以下情況:
1.僅有一家時:由選取人直接指定其為成交人;
2.多于一家時:選取報價得分排名第一的為成交人;
3.無申請人時:由選取人自行擇優(yōu)確定成交人。
(三)報價得分的計算過程如下:
1.評分價:評分價=報價
2.評分價平均值:所有申請人的評分價去掉一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后的算術(shù)平均值即為評分價平均值(若參與評分價平均值計算的有效申請人少于5家時,則計算評分價平均值時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評分基準價:選取人設(shè)置M、N、下浮系數(shù)。M可選擇0.5、0.6、0.7、0.8、0.9、1.0,N可對應選擇0.5、0.4、0.3、0.2、0.1、0,且M+N=1;下浮系數(shù)從1%至5%中選取5個數(shù),步距為0.8%,等差數(shù)列為1.2%、2.0%、2.8%、3.6%、4.4%。選取人將對以上系數(shù)進行隨機抽取。系數(shù)隨機抽取完成后,按以下公式計算評分基準價:
( M ×最高限價 + N ×評分價平均值)×(1-下浮系數(shù))
4.評分價偏差率:偏差率=100% ×(申請人評分價-評分基準價)/評分基準價,偏差率保留4位小數(shù)。
5.評分價得分:
(1)如果申請人的評分價>評分基準價,則評分價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申請人的評分價≤評分基準價,則評分價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2、E2=1;E1是評分價每高于評分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2是評分價每低于評分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報價得分總分為100。
六、其他特定要求
本次參與A項目:G98海南環(huán)島高速 K283+300(下行)邊坡災害防治工程的招標代理單位需按照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關(guān)于修訂印發(fā)《交通工程建設(shè)清廉項目承諾制實施細則》的通知(瓊交規(guī)字〔2024〕4號)進行清廉談話,談話對象應委派相關(guān)人員①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主要負責人)線下參加談話②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主要負責人)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線下參加談話的,需線上參加談話同時授權(quán)海南區(qū)域負責人必須參加線下談話③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主要負責人)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線上或線下參加談話的,需授權(quán)副總經(jīng)理級別及以上人員參加線上或線下談話同時授權(quán)海南區(qū)域負責人必須參加線下談話。具體談話的時間、地點以及具體要求以招標人發(fā)出的邀請函或有關(guān)通知為準。如招標代理單位未按照招標人要求參加清廉承諾談話或拒絕簽署承諾書,將不予進入選取環(huán)節(jié)或簽訂招標代理協(xié)議,暫停代理單位報名一年并取消我司2024年招標代理遴選合作單位資格。
七、遞交申請文件
凡有意參加此次選取的申請人,請于2024年10月9日17:30時前(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提交申請文件,申請文件須按照選取人提供的格式(詳見附件)進行填寫并加蓋騎縫章。紙質(zhì)版申請文件一式壹份,用牛皮紙密封,在封口加蓋單位章,并附電子版申請文件壹份,格式須為紙質(zhì)版蓋章pdf掃描件,其載體必須是可以被讀取的U盤。紙質(zhì)、電子版文件提交后不予退還。
提交地點: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qū)濱江路首丹商業(yè)大廈1單元4層,聯(lián)系人:周工,聯(lián)系電話:0898-31903256。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